G-18871-2002《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》规定,职业照射有效剂量不得高于20mSv/a,公众照射有效剂量不得高于1msv/a,在电离辐射暴露工作中,如防护不当、违反操作规程、人体照射剂量超过一定限值,均可发生有害影响。在电离辐射作用下,机体的反应程度取决于种类、剂量、照射条件和机体的敏感程度。辐射会引起放射病,这是身体自身的反应。几乎所有的器官和系统都有病变,但神经系统、造血器官和消化系统的变化最为明显。电离辐射造成的损伤可分为急性辐射损伤和慢性辐射损伤。短时间内受到一定剂量的照射会对机体造成急性损伤,这种情况通常见于核事故和放疗患者。但长期暴露于一定剂量而不分散,可引起慢性辐射损伤,如皮肤损伤、造血功能障碍、白细胞减少、生育能力受损等。此外,辐射还会导致癌症和胎儿死亡及畸形。因此,为了控制正常辐射,保护医务人员、受检者和公众免受过量辐射危害,有必要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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